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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性能试验一般要求

  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性能试验一般要求

  性能试验的目的是确定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的标定刻度因数,并证明其动态特性适合规定的要求以及其干扰水平小于固定极限。高压试验中,由于装置的尺寸、试验回路的相互干扰,进行现场校准是必须的。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或它们的组件可以在其他实验室模拟性能记录所述条件进行校准,但干扰水平必须在用户实验室中检查(若需要的话)。试验布置应代表运行条件并在性能记录中说明。

  除非型式试验证实转换装置在规定的净距范围内对邻近效应并不敏感,否则由转换装置组成的每一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的刻度因数都应测量,每组净距或净距范围都应记入性能记录内。

冲击电压发生器

  确定刻度因数的标准方法是在最大工作电压下与标准测量系统比对,由于较高电压的标准测量系统难以获得,因而可在低的电压,如20%最高工作电压下进行比对超过1MV的雷电冲击,可在200kV下进行比对。确定标定刻度因数的电压应在线性度试验所覆盖的范围内。此外,可根据测得的每一组件的刻度因数(通常在低电压下测量),取其乘积来确定系统的标定刻度因数。

  确定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刻度因数所用装置必须进行校准,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中所用全部仪器仪表都必须检定,他们的量值应溯源到国家标准。

  确定冲击电压发生器测量系统标定刻度因数

  应采用标准方法来测量标定刻度因数,但也可采用替代法,只要能获得满意结果。校准用输入电压的类型、波形必须与被测量的相同。若此条件不满足,则应提供标定刻度因数所适用波形的证明文件。

  校准时的条件应记入性能记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