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等级已更新为三个等级
自2025年7月1日起,按照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施行,资质等级已从原来的五级简化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划分与核心区别
一级(最高级)
可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活动。这意味着可以承接从低压配电到特高压输电的所有工程项目。
二级
可从事33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活动。这是目前大多数省级送变电工程公司的主力资质等级。
三级
可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活动。这是面向地市、县区级电力工程企业的入门和基础等级。
关键申请与延续条件
核心门槛:净资产与人员
申请任何等级,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得低于总资产的15%。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且不能在不同单位重复任职。
一级资质(最高级)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历。
专业人员:需要配备至少50名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0人)和60名技能人员(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30人)。
业绩要求(申请/延续):首次申请和延续时,都需要提供近3年承担过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项目业绩,且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2亿元。
二级资质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历。
专业人员:需要配备至少20名技术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0人)和25名技能人员(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
业绩要求(申请/延续):首次申请和延续时,都需要提供近3年承担过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项目业绩,且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三级资质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经历。
专业人员:需要配备至少5名技术人员和10名技能人员(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业绩要求:首次申请和延续时,均无项目业绩和收入要求。
过渡期换领与延续说明
新旧等级对应:原持有的三级证书,现对应为二级(110千伏以下);原持有的四级、五级证书,现对应为三级。
业务范围:在新证换领前,企业仍可在原证书核准的范围内正常开展业务,但不可超越原范围承接更高电压等级的项目。
办理方式:企业需要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通过系统新增的“换领二级、三级许可证”业务端口,在线申请换发新标准证书。如需办理延续,可将换领与延续业务合并办理。
过渡期特别提醒:对于许可证在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企业,系统设置了过渡期,最晚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按新标准提交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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