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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高压电测试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第11部分 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DL/T846.11本部分规定了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铭牌、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技术要求,工作条件

  环境条件,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为-20℃~+50℃,环境湿度不大于90%RH。

  供电电源,采用交流电源供电的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电源电压应为220(1±10%)V,电源频率应为50(1±1%)Hz。5.1.2.2采用电池供电的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电池持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5h。

  外观,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外观应整洁完好,无划痕损伤,各种标志清晰准确。各种调节旋钮、按键灵活可靠。

  交流电源供电的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应有明显的铜质接地端钮,且直径应不小于6mm。

局部放电检测仪

  性能要求,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交流电源输入端对机壳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Q。

  介电强度,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交流电源输入端对机壳应能承受工频2kV、1min的耐压, 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计量性能,频带范围

  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测量频带范围应为300MHz~3000MHz, 并提供中心频率值。

  截止频率误差,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上、下限截止频率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10%。

  幅值线性误差,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局部放电信号幅值测量范围应为-70dBmV~0dBmV, 幅值线性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15%。

  脉冲重复率误差,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的脉冲重复率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15%。

  检测灵敏度,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初始值为实验室条件下的本机噪声(不大于1dBmV), 以2倍初始值作为标准激励信号, 测量值与标准值之比应不小于1。

  稳定性,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注入恒定幅值的特高频信号连续工作4h后,幅值的变化应不超过检测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5。

  数据存储和数据传输,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应具备数据存储和数据传输功能。

  环境适应性,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的环境要求包含电源频率与电压、温度、湿度、振动、冲击和包装运输6个方面,其适应性应分别满足GB/T6587中第Ⅱ组的要求。电源频率与电压试验结果应符合GB/T6587中5.12的要求,温度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中5.9.1的要求,湿度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中5.9.2的要求,振动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中5.9.3的要求,冲击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中5.9.4的要求,包装运输试验结果符合GB/T6587中5.10的要求。

  电磁兼容,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的电磁兼容性应满足GB/T18268.1的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2试验等级2的要求,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3试验等级2的要求,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4试验等级2的要求,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5试验等级2的要求,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6试验等级2的要求,工频磁场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8试验等级4的要求,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应符合GB/T17626.11的要求。

  可靠性,特高频局部放电检测仪的平均尤故障时间( meantime between failure ,MTBF) 应不小于1000h。